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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书号 2025-03-02 12:31 5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保障农业安全生产成为关键。本书将为您揭示一套完整的农业安全生产规划体系,助力企业筑牢安全防线。
1. (五)强化信息报送。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一工作时间进度、报送内容标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在5月20日前将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望远镇人民政府212办公室)。
2.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自建房屋使用安全常识、装饰装修禁止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和自主治理意识,增强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做好房屋安全隐患预防和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形成全民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的合力。
3. 各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健全自建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持续动态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4. (二)排查内容
5. 一、工作目标
6.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要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
7. 二是政策公示不到位。按照政策程序要求,在对象确定,危改政策和补助标准“三项公开”,各环节必须建立健全的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乡镇政务栏张榜公示,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有41户在对象确定程序上走过场,公示不到位。
8.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各地要科学组织排查,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排查任务,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任务。
9. 三是存在拆户分户现象。今年7月份,我县要求乡镇开展对20xx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摸查出拆户分户的有29户。
10. (五)落实自建房屋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市直部门指导各镇、开发区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各自建房屋建筑主体责任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时协调推进各协同部门专项行动相关工作;逐步建立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城市安全信息系统,对每栋自建房屋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监管。市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将排查治理城乡自建房违法违规改建以及用作经营等行为纳入城市日常管理的范畴,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提前制止、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市住建局牵头,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督促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督促民爆行业厂房等生产用房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展查处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城市房屋使用人是否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行为进行确认,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车站、码头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旅体部门负责督促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区范围内房屋、体育场馆以及星级酒店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医疗卫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发改部门(商务)负责督促宾馆、酒店(星级酒店除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政府有关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应急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落实)。各镇、开发区要推进辖区内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推进。(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11. C级:部分承重构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12. xxx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和方案,检查采取项目部自查与现场督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各个施工现场,对照整治方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施工现场的方式进行,共提出问题和意见427条。检查组对每一个项目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均组织现场意见反馈会,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汇报。
13.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槽)、土石方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以及围墙坍塌等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用项目和部位。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高处悬空作业、洞口、临边作业、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拆除作业、吊篮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幕墙、干挂石料作业、卸料平台、移动式作业平台和马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同时,我们把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14. (
15. 对施工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质量达标考核,对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综合考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16. 五、保障措施
17. 20xx安全生产月总结在报上设置了安全月活动宣传专栏,利用大型条幅、宣传栏和电子屏幕大力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安全叮嘱与祝福,并大力开展安全征文活动。
18. 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置点、建筑施工地等工程安全管理薄弱护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事故超前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遏制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9. 二、工作目标
20. 11-12月针对目前工程监理人员不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情况,组织举办建筑安全生产监理培训班,对全区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工程总监和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21.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22. (三)巩固提升(20xx年)
23. 对全县所有农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4. 一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我们把抓好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布置,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并将整改会议精神传递到乡镇、到村、到组。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措施,对不符合“四个一律”(即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未按程序操作的、不是当年新建或加固的及资金拨付卡册不相符的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危改补助资金,使危改政策宣传纵向到边,横向到角。同时,各乡镇向县危改办递交责任状,农户与村委会、乡镇签署诚信书,做到了层层有责任,户户有人管。
25. 四、时间安排
26. 建立台账。市、镇、村三级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7. 二、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操作技能水平
28. 三、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29. 突出排查重点。在全面排查的同时,各镇、开发区要对利用自建房屋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影院、养老服务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30.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5月24日全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下半年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尤其是重点排查将自建房屋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养老、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老旧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尽快委托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实施解危,在实施解危前,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况,出现险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
32. (四)精细化扎实推进。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立安全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33.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和条件,对筛查后的危房户逐一进行实地核实,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制定完善的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并按照“户主自愿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审批、与农户签订协议、县监督”程序进行。
34. (四)推动全面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35. 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6. 四、保障措施
37. 各村(社区)要根据前期开展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市政设施调查以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基础,迅速对辖区范围内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城区周边农户自建房、农村农户自建房、经营性自建房、设施温棚看护房,以及此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之外的农民自建房等。查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违法改建加层或破坏主体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摸清各类经营性自建房底数,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专项排查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率,积极鼓励群众举报违法搭建、私自改建房屋违法行为,建立自建房档案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施策,限期整改,逐项销号,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38.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9. 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40. 整治阶段(5月21日—10月31日)。
41. (三)规范自建房屋改建改装行为。改造自建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各地将闲置自建房屋等非住宅改造为租赁住房的,应当依法依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改造后的自建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
42. 为有效开展好此次活动,我公司成立了以xxx为组长,xxx及各副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下发了《20xx安全生产月总结x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从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丰富安全知识的角度出发,扎扎实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从上到下建立起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43.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44. 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
45. 6月8日,20xx安全生产月总结组织开展了“安全咨询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展出以安全知识安全月主题宣传等知识为内容的板报,发放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用电、交通、防火、防雷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材料;并于12:00向各单位层层发送安全叮嘱短信,后方亲友向前方亲人发送安全祝福短信;下级向上级、前方向后方发送报平安短信。
46. (一)排查范围
47. 6月27日,20xx安全生产月总结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活动,活动提高了团员青年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规范了团员青年的作业行为,达到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青年当先”职责的目的。
48. 三、实施步骤
49. 一、任务落实情况
50.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51. 按照《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我镇加强了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动态管理和检查力度: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把安全许可证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二是在发放施工证许可证时,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三是在安全监督备案时,对上述两项内容再次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时,将施工企业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通过层层把关,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处于动态管理之中。
52.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及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87户,除鸭河工区)。为确保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住建局局长、发改委主任、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局(委)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xx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和印发了xx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于9月29日召开了全县由各乡镇主抓领导、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县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县领导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步骤和责任主体。各乡镇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省市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的农户的危房改造和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及就近就地改造的原则。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各乡镇相继组建了以乡镇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乡镇直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村也相继多次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题会,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县、乡镇、村层层签订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承诺书和目标责任书,采取县督查检查,乡镇领导、乡干和驻村工作队包村,村干部包组户的方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了任务分包到人,责任明确到人,严格绩效考评和奖惩,进一步强化了县、乡镇、村的责任。与此同时,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县政府和住建局先后多次召开了由各乡镇主抓领导、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参加的不同层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会上县领导做了重要讲话和工作安排,强化责任,要求各乡镇采取得力措施、攻坚克难、倒排工期、集中力量、抢抓时间、加快进度,着力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至20xx年11月12日前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录入率、竣工率,“三率”全部达到100%。
53.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54. (一)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落实。县住建局成立农房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晨,副组长:陈川,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股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55. 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56. 6月24日,20xx安全生产月总结组织了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月”专项考试,通过开展知识答卷活动,拓宽了全体人员知识面,进一步增强了的安全意识,提高了的安全素质。
57. 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自治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整治目标、实施步骤,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按照部里确定的20xx年和20xx年工作目标,我厅对目标进行了逐年分解,以便进行推进和考核。以上两个文件各盟市正在贯彻执行当中。
58. 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587户)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坚持重点扶持原则,以自愿分散建设为主,认真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的农户。结合各乡镇实际,实行危房改造项目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乡镇”,即项目建设的计划下达到乡镇,任务落实到乡镇,目标和责任明确到乡镇。为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好、做扎实,除要求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建设标准和确定的级别等进行督查、检查外。还实施了农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的补助对象确定程序和危改户一户一档的制度。同时,县政府还组织督查中心、目标办和住建局对全县15个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实行一星期一督查,一站队一通报,其督查、检查结果和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至20xx年11月12日前,全县587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完成。
59. (四)整治内容
60. 为了协调全厅安全生产工作,将原建设厅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改为建设厅厅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了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制定了厅安委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安委会及安委会成员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61. 组织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要根据地方实际,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汛情灾情农房排查等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农村困难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62. (六)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各镇、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注重发挥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建立本地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各级政府抓总、住建部门牵头、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基层组织末端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级细化管理片区,菜单式分类明确影响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的各类情形,压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屋安全问题。(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
63.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工作落实,成立以王凯书记、杨钊镇长任双组长,分管副镇长周金川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望远镇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4. 通过以上的工作,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呈平稳状态,上半年未发生死亡三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截止6月30日我区共发生6起重大安全死亡事故,死亡7人,重伤1人。
65.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险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险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各类危改户必须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66. 根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农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67.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群众住房基本情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68. 针对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对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完整,缺乏实用性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
69.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镇在年初建筑召开工作会议,将安全施工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落实。把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了第一线。
70.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体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用能情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71. (四)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
72. 二、确定对象,分解任务,严格把关
73. 20xx年,省下达任务数1700户,我县落实2591户,其中新建20xx户,修缮510户,20xx年底已全部竣工入住。20xx年,省下达任务1100户,已确定对象1143户,其中整村推进村南桥乡永塅村81户,已全面开工,竣工52户。
74. 对全市所有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75. 为了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结合“三类人员” 的安全生产考核,在春季未开工之际,对12个盟市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共培训考核3000多人次。
76. 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危改办建设,配足配齐工作人员,保证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有人做,有人落实。同时,要按照规定落实好工作经费,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77. 三、整治任务
78. 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79. 五是进一步加大联合整治。由县纪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住建、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查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正之风。
80. 报请自治区政府对全区20xx-20xx年3年来建筑施工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81. 一、加强领导,认真筹备“安全生产月”活动
82. 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单位均能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各单位还能根据实际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主题签名、安全演讲比赛、应急演习、组织安全学习培训及考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唱响了“安全发展”的主旋律,促进了全体员工安全文化意识的提高,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3. 四是存在资金套取现象。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虽然三令五申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任何形式套取挪用惠农资金,通过自查自纠及专项整治,仍然有余坪乡市里村套取2万元危改资金挪作他用。
84. (一)摸排阶段(5月5日—5月16日)。
85. 三、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86. 四是建立信访受理登记。针对少数乡镇违规操作,群众意见大,上访投诉增多的的问题。县危改办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接待登记台账,对来信来访的意见认真采集登记,做到与乡镇及时对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87. 各镇、开发区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