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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书号 2025-02-20 11:02 5
——开启心灵之旅,感悟生活点滴。
1. 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现状
2. (一)基本情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始试点,XX年在全国试行,湖北省作为全国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于XX年开始试点。孝感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XX年在孝南区广场街进行试点,安陆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目前,安陆市在矫人员260人,累计接收469人,解矫209人,总体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规化,档案文书标准化,监管帮教人性化,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安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3. (二)工作现状。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总体薄弱,社区矫正组织不很健全,各乡镇虽成立了领导小组,但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从目前司法所的编制、人员配备现状看,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人,除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安陆市现有16个基层司法所,其中,一人所10个,2人所6个。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基层司法所认真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一是严把接收环节。所有到市局报到的矫正对象,除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2张照片,由市局统一设计并印制了矫正通知书、送达回执,确保了服刑人员都能按时按要求到指定司法所报到。二是逐人建立档案。通过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各所把所有矫正人员的档案信息资料全部录入管理系统。各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提供的基础资料,逐人建立纸质档案,确保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相符。
4. 在实践中,从大体情况看,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基层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承担,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在吸纳社会志愿者、整合社区力量帮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处于构思起步阶段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单位及近亲属作为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心不强,成立的.矫正小组大部分均没有尽到小组的职责,矫正小组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
5. (三)监管情况。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权问题却是一片空白。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没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只赋予了义务,并没有给予作好此项工作的权利,社区矫正属于一种行政执法,也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定位,无统一着装,无执法证件。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6. 一、人性化管理
7.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等级、分时段”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有些规定不能生搬硬套。矫正对象刘某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多为临时外派,且期间较短,无法根据外出请假制度及时完成请假审批、发放请假证明等系列手续,故我所采取电话请销假措施,要求其在外出前和回来后进行电话汇报,外出期间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这样既方便了该矫正对象的工作,也降低了其对抗情绪,达到矫正的直接目的。
8. 二、重视奖惩宣告
9. 剥权矫正对象程某,接受社区矫正以来,无视相关矫正规定,经常更换手机号码,并以多种借口不报到、不参加公益劳动,今年4月份以来更是未向司法所申请便擅自前往上海打工。鉴于对剥权矫正对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我所只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分别于4月、6月通过对其警告处分的审批。6月底我所和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该矫正对象家中,郑重向其家人宣读警告通知书,并发放“奖惩条例摘录”,要求程某家人通知其必须于近日前往我所报到。出于对黑字红章的震慑和一定程度的“制服崇拜”,该矫正对象主动和我所进行了联系,并到我所报到,现矫正态度已大有好转。虽说社区矫正是以教育、监督为主要手段,但在必要时候对于一些顽固分子仍需要采取一定的``威慑措施,正规奖惩宣告书发放形式有利于提高法律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10. 三、注意谈话技巧
11. 刚接触工作时我的谈话技巧比较拙劣,只会照搬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这样无疑拉远了和矫正对象的距离,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个人总结出一些可行方法:入矫谈话需严肃认真,明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中期可以朋友口气交流,谈话内容主要围绕生活、工作等情况;假释和剥权对象要淡化可行使处罚权力,以鼓励和表扬为主,防止产生“破罐子破摔”情绪;缓刑对象因没有接受过监禁矫正,可提高其在刑意识,适当进行反面题材教育;要求矫正对象和家人沟通比要求其与工作人员沟通效果好,可以通过询问其家人间接了解对象思想动态;多询问矫正对象家庭情况可增强其家庭责任感。我所大多数矫正对象年龄都要比我大,前期沟通难免被轻视,但不能以管理者的身份去压迫他们,只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比奖励和处罚都更为重要。
12. 四、认真解决矫正对象诉求
13. 大多数矫正对象并不愿意将自己真实的想法说出来,更多的人是一种应付的态度,如果有矫正对象提出帮困申请一定要认真处理。矫正对象冯某(现已解矫)曾向我所咨询村庄整体搬迁政策,因正好也属我所工作范围内,故立即对其进行了政策讲解,并给其发放相关法律宣传品,同时安排其和搬迁工作人员直接进行沟通。事后冯某对我所处理措施表示满意,更加配合矫正管理。
14. 五、工作中存在困难
15. 各类矫正对象矫正要求单一无变化,体现不出不同类矫正对象管理上的差异性,尤其剥权矫正对象应单独分类管理。
16. 社区矫正宣传力度不够,甚至一些业务相关部门,如民政办、劳动所,都不清楚社区矫正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导致协调处理问题时沟通有困难和发生不理解。
17. 文书下达和矫正对象入矫衔接上有漏洞,如在和检察院核对数据时发现一人未来报到,经查法院因该犯罚金未交全而不发执行通知书,但检方已有记录。现该犯已被我所找到,但仍无法进行接管。
18. 部分人户分离矫正对象按户籍所在地管理则容易造成人员信息掌握不及时,按常住地管理则在和当地矫正机构沟通衔接上存在困难。
19. 奖惩实效有待提高。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停留在文书和档案中并不能给予矫正对象足够警戒,而治安处罚审批过程太过繁琐且不易得到公安部门配合。表扬、记功奖励只与减刑挂钩难起积极引导作用,且不说减刑审批程序的严格和现在表扬奖励的过多。
20. 一是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强化社区矫正组织力量。20xx年我局通过公务员招考、复转军人安置等,不断充实基层司法所的骨干力量。7月份通过争取,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为我县解决了21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矫正执法队伍。全面实现18个司法所有三名及三名以上的工作人员,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一名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21. 二是以“六个一”为管理关键点,实现日常管理“规范化”。全县各所严格按照“一周一次电话汇报、一月一次思想汇报、一月一次集中教育、一月一次公益劳动、一月一次入户走访、一季度一次考核”的管理模式,规范管理。同时,分类管理与因人施“矫”相结合。结合审(释)前社会调查情况,将社区服刑人员分成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集中各方力量,从日常报告、定位监管、外出请销假、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方面予以不同监管,避免因脱管、漏管造成再犯罪情况发生,规范日常管理。20xx年全县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2人,无一例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的发生。
22. 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助力矫正管理。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应用,实施重点管控、重点矫正、重点帮助。抓住作为全区社区矫正平台应用试点单位的机会,将全县矫正人员信息全部整合到新系统中,通过平台上的日常管理手段加大了监管力度,从而有效的预防了脱管、漏管现象。目前我县社区服刑人员197人,配备定位手机人数187人,对刑期在一年(含一年的服刑人员)全部实现平台监管。
23. 强化网络新型媒介管理方式的应用,目前,18个司法所都在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之间建立了群,一方面辅助矫正工作人员更好的联系服刑人员,另一方面通过新型媒体的宣传能力,定时给服刑人员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增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预防再犯罪的发生。
24. 运用县局到司法所之间的信息指挥中心,对各司法所重点服刑人员进行不定期的视频见面警示及面对面的汇报工作,加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助力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力度。20xx年,我局共举办视频集中教育活动5次,重点服刑人员专项视频会3次,集中心理辅导4次。
25. 四是以专项活动为带动点,突出各种矫正手段效果。在20xx年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我县通过“学雷锋、树新风”社区义务劳动活动、“感恩月”感恩进敬老院、进家庭活动、“交通肇事社区服刑人员专项整治”视频警示教育活动等一系列的.专项活动,警示、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在日常监管中正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矫正管理;提升、重塑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助力日常监管。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新突破。
26. 五是以帮扶救助为矫正工作的提升手段,让矫正更具社会化。我局转变帮扶理念,拓展帮扶渠道,打造帮扶品牌,将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救助与全县脱贫攻坚紧密联接,开创帮扶工作新成效。积极和特殊人群管理小组成员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各种帮扶方案,比如和民政部门达成长期低保申请机制,只要是符合低保申请的特困社区服刑人员,可以直接由县局和民政局联系进行申请,避免走乡镇一级民政部门的申请程序,为特困社区服刑人员的申请减少手续项目。20xx年我县临时救助社区服刑人员95人次,其中交通肇事特困人员专项救助52人;妇联专项慰问15人,其他民政临时救助30人,救助资金共计;建档立卡户139人,其中20xx年有27人进行了危房改造,涉及补助资金元;享受低保97人,其中20xx年新增11人;各类政策性补贴5人,补贴资金元。
27. 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局将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的监管方式,不断取得监管实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为开放富裕美丽和谐海原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28. 一、灵活运用专业技巧,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29. 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服刑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比如我所有一位60高龄的矫正对象孔某,因犯交通肇事罪接受矫正。
30. 该对象为文盲,且该次犯罪的情况比较特殊,系用自己的三轮车热心搭载同村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致。该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时候曾颇多微词,认为自己是好心帮助人,发生这种事只是运气不好而已,怎么就要判刑了?我们也了解到如果单纯的用一套对于他的理解程度上有困难的专业理论教育他,恐怕收效甚微;所以我们以拉家常的方式开始,使孔某与我们先建立起初步的沟通意愿,然后再切入该矫正各案本身,对其乐于助人行为表示充分肯定,但也使其意识到对于所造成的伤害要勇于承担起责任,以平静的心态接受社区矫正,同时对于孔某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我们也尽量予以帮助解决,并为其联系村委落实一定帮扶政策。到最后,孔某不但完全转变了以前觉得不公平的观念,还积极参加矫正的各项活动,每个星期最积极的事竟然成了向司法所长、工作人员打电话“拉家常”。
31. 二、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在实践工作中
32. 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案主的许多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案主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个别案主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比如有些社区服刑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而有些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33. 我镇目前在册的三名犯群体性聚众斗殴罪的矫正对象因一时哥们义气犯罪接受矫正,司法所在对他们的日常矫正中就严格贯彻帮与教结合的矫正措施,一方面加强其法制法规教育,同时针对其在沟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年轻气盛、做事冲动、不计后果、好逸恶劳等不良心理现象进行矫治。原来三为矫正对象都是动辄在外打闹惹事,对家里事漠不关心,从不帮父母分担家务,接受矫正后,我们针对这些情况一一进行矫治,使其摆正心态的同时树立起责任意识,体谅父母的不易。现在其家人都反映三位矫正对象改变很大,不但能帮家里分担些事情,经常给他们一些家用,而且现在遇到事情也会和他们沟通商量,连村委也反映三位矫正对象现在能够主动帮助人,有一次村委搭台唱戏,一时人手不够,他们冒雨帮忙,前后真的判若两人;另一方面我们积极联系村委对其家庭予以适当的关心,并及时向其提供一些就业信息及就业机会,让他们在改造的同时也能服务社会。
34. 三、以身作则,培养公益劳动的积极性每一次组织公益劳动我都以身作则
35. 身体力行的加入到劳动中去,让每一名参加劳动的矫正人员都能够感到他们并不是在从事被惩罚的劳动,而是在参加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我所的公益劳动基地为镇敬老院,每次在敬老院的劳动都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他们在为老人们奉献爱心,而老人们的交口称赞也使他们在劳动中获得尊重的同时,重拾了信心。因此培养参加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将参加公益劳动变成案主们的一种习惯、一种要求,在他们中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才能使公益劳动变得真正有意义。
36. 在县司法局领导及司法所的关心下,我将继续努力工作,通过实践,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37. 从长期的监狱工作实践来看,分类管理的核心在于分级处遇。如果只是简单的将矫正对象进行分类,而不对各类别矫正对象予以不同的处遇待遇,那么分类管理工作,依然只会是一种形式。
38. 经过学习,关于分级处遇,在新老《实施办法》中,有着不同的表述和要求:
39. 一是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发生了变化。20xx版是由司法所进行分类定级,而20xx版则由社区矫正机构来分类定级,而这就需要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非常了解。
40. 二是分类管理的依据发生了变化。20xx版对于分类管理的依据比较简单,就是根据考核结果,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分类管理;而在20xx版中,考核结果和奖惩情况只是分类管理的依据之一,除此之外还有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不同裁判内容和犯罪类型、矫正阶段、再犯罪风险等情况。如此一来,矫正对象分类管理等级的变化就要受多种因素影响,就需要时刻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41. 三是分类处遇有了明确规定。20xx版只规定了分类管理,但是没有说明分类管理的具体方式,具体领域,具体要求,以及不同等级的.具体处遇待遇。但是在20xx版中,则明确规定对不同类别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措施和方法上应当有所区别,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42. 我个人觉得,20xx版已经有所突破,虽然还停留在管理举措和方法上,没有就分类处遇具体内容进行表述,但是以这个为突破口,以针对性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为出发点,是可以在分级处遇上做点工作的,比如外出请假,外出就医,外出探亲,外出工作等方面的审批,就可以根据分类级别来处理,如此可以更好地激发矫正对象安心矫正,顺利回归社会,让分类管理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43. 截止目前,我局共登记在册矫正对象x人。其中,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x人,缓刑x人,假释x人,暂予监外执行x人,管制x,保外就医x人,所有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零。
44. 一、领导全力重视,组织机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