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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油烟治理成效显著,团队携手共创绿色厨房”

面书号 2025-02-22 04:49 6


在“餐饮油烟扰民”的困扰中,一场别开生面的绿色变革悄然兴起。团队携手共创,“绿色厨房”成为崭新名片,引领一场绿色的饮食革命。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关系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关系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获得感,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以推动品质长沙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迅速行动,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推进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2. 准备阶段。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名单,进行摸底调查,开展宣传培训。

3.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4. 四、共驻共建、整体合力

5. 一、工作目标

6. 餐饮服务项目改变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烟道位置、灶头数量或者油烟净化设施等内容的,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第十二条排放油烟的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技术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第十三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将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不得通过城市市政雨水或者污水管道等设施排放油烟。第十四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如实做好台账记录,台账记录保存时限不少于一年。第十五条在城市建成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除外。第十六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优先使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或者不定期监测餐饮业油烟排放等方式加强对油烟污染源的环境监测监控,定期发布餐饮业油烟污染信息,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信息联动和共享机制。第十八条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纳入城区网格化综合管理。

7. 一、加强组织领导力度

8. 对眼睛的伤害。油烟对眼睛也会有伤害,在炒菜的时候油烟会刺激眼睛,特别是一些有干眼症的人在炒菜时,眼睛会因此变得更加干涩,流泪不止;

9. 采取多种方式推进老旧社区居民家庭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按照“政府补贴为主、家庭负担为辅”的办法和住户自愿安装的原则加快油烟设施改造,有效改善老旧楼栋油烟污染问题。加快推进芙蓉区餐厨油烟净化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10. ;8-10月每月25日前报送整治进度表(附件3);11月1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11. 污管科: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名单,组织摸底调查,开展宣传培训。制定《油烟排放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做好项目审核和补贴工作。逐步建立餐饮业油烟网络监控系统,利用数据比对分析,为监管执法提供基础信息,完善餐饮业长效管理机制。

12. 3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餐饮门店油烟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13. 一、强化组织管理,健全责任机制

14. 规范信息,及时报送。各单位应使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进行监察记录和立案调查,于7月10日前报送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和整治方案;7月25日前报送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摸排情况统计表和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

15. 对201x年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排查辖区内餐饮服务场所;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服务场所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加强限期整改对象日常监督,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6. 及时更新扬尘防治项目台账、严格监管,严肃处理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企业。我委针对市区建筑工地竣工和开工动态变化的现状,及时更新《建筑扬尘污染防治项目台账》,加强新开工工地监管。将扬尘防治工作作为检查的必查项,通过日常检查、四个季度大检查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检查,督促市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动态达标。今年以来,我委开展了多次巡查、四个季度大检查。每次选取三个工地通报表扬,三个工地通报批评,通过此举,大家争当优秀工地,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针对少数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建筑工程,我委通过现场督办、约谈、通报、处罚等多方式加强监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动态达标。

17. 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参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第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8. 通力协作,联合执法。各辖区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要求,积极协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9. 二、狠抓健康教育,增强防病意识,强化社区工作人员的“大卫生观念”;采取有效措施,顺利完成创卫任务

20. 验收阶段(201x年10月16日—11月15日)

21. (一)巩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督促20xx年新建成和原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发挥良好的削减作用,努力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

22.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研究布署了今年的爱国卫生工作,由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实施该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我局爱国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对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

24. 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设定了节能专职联络员和能耗统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党政办。制定了全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及节能工作相关制度,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一个日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积极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检查和指导。

25. 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辖区内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餐饮业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组织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26. 首先成立社区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叶文杰任组长,吴诗雅任副组长,委员郭杰明、易敏、黄艳仪任成员,对辖区的单位如何搞好我社区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要求辖区各单位抓好爱国卫生工作。首先,保证爱国卫生制度的落实。其次,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检查督促,每周五和每月15日组织居民代表检查辖区的环境卫生,增强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27. 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在餐饮服务场所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风机、水泵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音隔声减震措施,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28. 对嗓子的伤害。油烟会刺激人的嗓子,特别是有咽炎的人,当油烟被呼吸进嗓子后,会造成嗓子更加干痒难耐、疼痛,像得了重感冒一样。

29. 对肺部的伤害。油烟对肺部的伤害不亚于抽烟对人体的伤害,长期在高浓度的油烟环境中呼吸,会对人的肺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30. (一)狠抓县城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强化扬尘治理。推进建筑建造方式转变,开展建筑工地、道路、码头、物料堆场扬尘综合整治。16家建筑工地除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1家停工外,15家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督促华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6家搅拌站及物料堆场结合自身实际,改造和新建除尘设施39套,并采取了封闭、道路洒水等多种粉尘治理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整治餐饮油烟污染。严格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环保审批。24家规模较大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正常运行;对县城城区及主次干道两侧、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开展清理和取缔。三是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每天2次对城区道路开展清扫和洒水降尘;出城口实行硬化、绿化;规范渣土车管理,县政府印发了专门的文件,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对零散小户进行整治,购置封闭运输车辆,并配置gps。四是县政府划定了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县政府印发的《xx县城区生活燃煤小锅炉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中划定县城城区三里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鹿起路以西,万佛路(含四条路两侧30米范围内)以XX区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县城清洁能源深入推广,清洁能源使用率大幅提高,规模较大的10台城区生活燃煤锅炉、大型宾馆厨房、新建居民小区使用了天然气。督促淘汰禁燃区内餐饮、浴池等45家服务业单位54台生活小锅炉拆除及改造任务,改烧燃气、电等清洁能源。4家燃煤工业锅炉使用单位的6台锅炉按要求淘汰了4台,2台改为生物质燃料。

31.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32. (三)动员部署。(20xx年7月24日至7月31日)由各镇街组织辖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进行宣传动员。

33. 稳步实施,结合各项整治方案狠抓扬尘防治工作。在我委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20xx年《市住建委建筑工地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范围、整治标准、组织机构、责任划分、时间节点、处理措施等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34.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35. 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创建环保模范城区”的基础性工作。相关部门和镇街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履职,力求实效,切实解决我区餐饮行业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各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积极主动地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为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过程中,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36.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事业单位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持续改善城区及农村环境空气质量。

37. 三、时间安排

38. (二)强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全面推进《xx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的落实,强力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扬尘污染控制,抓好餐饮油烟和城区生活燃煤小锅炉整治扫尾工作,全面整治工业有机废气排放,集中整治渣土车。

39. (二)整治对象:在城市(城镇)建成区内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声等环境污染的餐饮单位(含食品加工单位,下同)。

40. 注重职工爱卫健康素质教育。一是抓好卫生法规知识教育,组织职工学习《重庆市卫生城区标准》、《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卫生单位标准》、《万州区城市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条规,设置了宣传专栏,编发了简报,通过多种形式引导职工、激发职工的爱卫意识和参与意识,自觉参与爱卫工作的各项活动,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及家属创卫知识知晓率达100%。二是认真开展了职工健康教育,组织职工学习《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重庆市容貌管理条例》、《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文明知识读本》、《万州区文明市民守则》,在机关办公楼设置了文明用语和爱卫提示牌,办公室摆放了严禁吸烟的标志,引导职工保持健康要从讲卫生、讲文明做起,增强爱卫责任感,争做文明市民,从自己做起,自觉美化生活环境、人文环境,树立良好对外形象。全局职工爱卫知识测试参测率达100%,均取得90分以上的好成绩。三是认真宣传《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条例》,局机关召开无烟专题会议,观看教育宣传片,认真制定《万州区水运行业无烟环境实施方案》并督促港航企业贯彻执行,在禁止吸烟场所有禁烟标志,局机关未设置吸烟器具和烟草广告。四是制定爱卫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换内容,加强社会舆论宣传,营造大卫生观念的氛围。

41. 总结阶段。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具体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42.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43.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44. 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噪声排放控制标准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等。

45. 市政府20xx年下达我县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为:县政府所在地城镇pm10浓度年均值不超过90微克/立方米;全面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围绕上述目标,我县制定和实施了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3月12日召开了全县环境保护大会,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20xx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要点》,5月8日召开了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大会,全面部署和落实20xx年度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特别县城空气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经xx县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表明,县城建成区pm10浓度75微克/立方米,控制在90微克/立方米责任目标以下。

46.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改、扩建的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审批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47. 明确餐饮企业防治油烟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工作,完成全区70%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任务。

48. 将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制定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目标和年度计划;

49. 源头把关,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前期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把好源头关,我委参照《市建筑工地“六到位”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新开工工程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出入口及主干道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质量报监手续,不得开工建设,对新开工的建筑工地严把入口关。

50. 召开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布置工作任务。采取印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1. 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

52. 四、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