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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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化学校学籍管理方案,提升后勤工作效能

    优化学校学籍管理方案,提升后勤工作效能

    1.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2. (2) 在籍学生一学期内,旷课三十六节。(三次迟到或早退算一节旷课)。3. 加强学习,...

    查看更多 202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