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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法院口号,轻松提升法律素养与沟通技巧”的句子

面书号 2025-11-27 15:30 0


在法治的海洋中,每一次“掌掴”都激荡着公正的涟漪。本文将探寻“法口诀”背后的智慧,轻松提升法律素养与沟通技巧。

1. 严密高效,简便实用。

2. 以人为本,促进和谐。

3. 廉不言贫,勤不言苦。

4. 廉以树威,明以立信。

5. 淡泊名利,宁静致远。

6. 甘于清贫,乐于奉献。

7. 粗茶淡饭,践行清廉。

8. 齐抓共管,全面覆盖。

9. 为党要奉献,为官要廉政。

10.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11. 办事不透明,内幕有私情。

12. 把握好方向,廉洁蕴和谐。

13. 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14. 人民监督权力,人民评议权力。

15.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6. 历实法治基础,强化法治管理。

17. 厚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严法。

18. 司法关注民生,审判服务百姓。

19. 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20.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21. 素质是根本,当好公仆勤为民。

22. 统一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监督。

23.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司法。

24. 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工作流程。

25. 一身正气常律己,两袖清风不染尘。

26. 用真诚赢得信任,以党性凝聚人心。

27. 不断提升法治观念,积极构建和谐关系。

28. 优化权力运行程序,规范作业标准项目。

29. 发扬艰苦朴素作风,弘扬务实求真精神。

30. 大幅提高服务效能,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31. 拒权钱,拒**,公正立案,清明似水。

32. 明晰岗位职权责任,有效制约权力运行。

33. 公以至仁,正以尽义,廉以树威,明以立信。

34. 围统中心,服务大局,分权制约,源头预防。

35. 廉不言贫,勤不言苦,甘于清贫,乐于奉献。

36.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

37. 面对诱或当安如磐石,面对群众当有求必应。

38.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39. 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端端正正做人。

40.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法院工作上新台阶。

41. 为人要勤奋,为民要服务;为党要奉献,为官要廉政。

42. 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43. 办事不公开,必然怀鬼胎,办事不透明,内幕有私情。

44. 调解优先促社会稳定和谐,司法为民做群众满意法官。

45. 围统中心,服务大局,分权制约,源头预防,严密高效。

46. 简便实用,齐抓共管,全面覆盖,以人为本,促进和谐。

47. 《龙经》有云:“狴犴好讼,亦曰宪章。”传说狴犴不仅急公好义,仗义执言,而且能明辨是非,秉公而断,再加上它的形象威风凛凛,因此除装饰在狱门上外,还匐伏在官衙的大堂两侧。

48. 每当衙门长官坐堂,行政长官衔牌和肃静回避牌的上端,便有它的形象,它虎视眈眈,环视察看,维护公堂的肃穆正气。

49. 狴犴既是牢狱的象征,又是黎民百姓的守护神。此外,上虞市上浦镇冯浦村还有“狴犴龙舞”的文化习俗,颇具地方特色,深受当地群众欢迎。

50. 在牢狱门头上、公堂两侧、法官审讯犯人或出巡时分立两边的肃静回避牌上,是狴犴所在的地方。传说狴犴像獬豸一样,爱好诉讼,主持正义,明辨是非,又生得相貌堂堂,能够增加威严的氛围,高高在上镇慑犯人,所以人们把它雕刻、绘饰在了这一正义较量非正义的地方。

51. 狴犴龙舞原是上虞市上浦镇冯浦村的旧时民俗。南宋年间,冯姓随宋高宗康王南渡定居渔浦庙,是祭祀虞舜大帝的场所,庆典时独特的“狴犴龙舞“颇具地方特色,深受当地群众欢迎。抗战胜利时,在章镇举行的庆典会上,狴犴龙舞最引人注目。

52. 解放后,因种种原因,狴犴龙舞没有得到传承和保护,直到2008年,在狴犴龙舞传承人冯占龙老人的指导下,狴犴龙舞传承才在我市举行的“娥江之春”文艺晚会上得以重视。

53. 法律分析:陈述应当包括事实的时间、地点、起因和经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说明案件的事实经过,提出证据和分析证据,提出适用法律的意见,以及同意或者反驳对方提出的事实和主张,都称为当事人的陈述。

54. 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 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

5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56.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