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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书号 2025-02-25 03:27 9
是一部充满哲理与感悟的佳作,它如同一幅画卷,缓缓展开,带我们走进一个充满诗意的世界。在这本书中,作者以独特的视角,捕捉到了生活中的点滴美好,让我们在阅读中感受到生命的厚重与美好。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三篇精妙绝伦的感悟,探寻生活的真谛。
1.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我特别喜欢是他的观察和推理分析能力。在他探案的过程中,他通过观察、推理,很快就能找到破案的关键。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中,他通过遗落在现场的金边夹鼻眼镜,判定作案人是一位衣着体面、如同贵族的女士。她鼻子宽扁、两眼之间距离很近,表情呆滞严肃。他通过是眼镜精致的外观,推断眼镜的主人是个妇女;通过眼镜的金边,推断这个人注重服饰及举止;通过眼镜夹子宽度,推断她的鼻子又短又粗
2. 在《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六座由同一个人亲手制作的拿破仑半身像被盗窃,并被砸烂丢弃。福尔摩斯通过对案发现场的观察,通过推理和归纳法,发现雕像的被盗与几年前一颗昂贵的黑珍珠被盗有关,原来被盗的珍珠就藏在雕像里,所以歹徒到处寻找这几座雕像,实际上是寻到里面的那颗黑珍珠。
3. 在《孤身骑车人》中,福尔摩斯根据来求助女孩的鞋底磨损情况、手指端形状、脸上神情气质推断来人是一个喜欢运动、偏爱骑自行车的音乐老师。
4. 在很多的情节中,他根据一个绳结、一张照片、车轮痕迹、雪茄烟灰等等就推断出破案的突破点,他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成为破案的关键。
5. 这些故事既精彩又惊险,让人身临其境,我惊叹于福尔摩斯上细微观察力和超强的推断分析能力。当然,他的这一切都源于他对探案技术的深入研究和思考。如他喜欢长时间呆在他的实验室,自己做各种实验,并得出科学结论。他通过雪茄的烟灰,可以知道雪茄的产地、品牌。福尔摩斯只要心中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会的连续几天一直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
6. 正是因为专业,福尔摩斯才能够侦破一个个奇案。很多人都说福尔摩斯是天才,但谁又会像福尔摩斯那样努力,为了破案废寝忘食,彻夜工作,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7.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被关在城市动物园的非洲狮子,渴望重新回到远方的故乡—美丽的非洲大草原,便把自己的梦想付之于行动,勇敢地逃出了动物园。一场场惊险刺激、激动又乐趣满满的历险这就样开始了。为了救好朋友苏丹,狮子独自驾着小船前往幸福岛,途中遇上了暴风雨。他的周围像地狱一样阴森——风声、雨声,各种刺耳的响声充斥着他的耳朵,到处都是黑糊糊的,海水像开了锅一样。他只要一张嘴,狂风就会把雨水灌进他的喉咙里。他就像在瀑布里面一样……小船被冲烂了,狮子沉了下去,碰到了珊瑚暗礁的尖头,一个信念支持着他——一定要抓紧礁石,一定要爬上陆地,把自己从水里救出来……终于,他躺在了海滩上。
8. 一只燕子的来临只能说明冬天走了。只有一群大雁的来临,才能够说明春天来了。
9. 这篇散文主要从南飞、春归、觅食、夜间群居四个角度描写了大雁,通篇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表达了作者对大雁的喜爱之情,大雁在作者心目中,像人类一样具有灵性,雁群就像人群似的。大雁是春天的使者,作者把春雁的数目看作自己农场春天富足的两大标准之一,他是那样的珍爱大雁,大雁觅食前后的鸣叫,似乎先有一场辩论,返回后还会论述食物的价值。
10. 作者为孤雁而感伤,为他们失去了自己的亲人而感到悲哀伤感。不必说,这一定是对猎枪杀大雁的反感至愤恨。
11. 总而言之,作者认为大雁是人类的伙伴。动物使地球充满生机,充满诗意,充满乐趣;人们应该珍爱有益无损的动物,和谐共处。不应该凭借自己的优势去伤害它们。
12. 是啊,没有动物就没有我们人类,我们人类还是从猴类进化而来的,如果没有鸟,我们人类该是什么样子呢?
13. 虫害为患吗?
14. 我们应该努力的保护这些鸟类,做一个爱鸟者,做一个热爱地球的人。设想一下,那些被猎枪杀死的鸟是自己的亲人,那样的话,自己的心情该怎么样?看着自己亲人远去,看着亲人离去,看着亲人死去,你们不会难过吗?
15. 所以请爱护动物,爱护自己的“亲人”。
16. 作者为大雁担惊受怕,为遍体鳞伤的大雁伤心。还有,对大雁归来时的喜悦之情都流露在了文字里,没有鸟,那么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17. 啊!看着蓝蓝的天空上排成人字形的大雁吧!
18. e consider him to destroy evil and correct the mistakes we desire a perfect expression He is a person of extraordinary, give us the dull world novelty stimulation, give us a spirit of calm and rational thinking He is our model, the successful losers are we living off the brave chained themselves "-" learning "research experts Sherlock Holmes William Brazil eidur gudjohnsenSherlock Holmes was British writer conan Doyle's world famous detective, is an amazing man His brave alert, superb detective, analysis, and judgment reasoning ability For example, have a glimpse, he can guess someone's experiences roughly, He can identify ash, about
19. multiple, In various professional people hand form he is familiar with, By trouser leg is the NiDian, also can judge criminal crime whereaboutsHolmes detective story inspired to people, even in the physics, Einstein wrote the book, evolution can use it to make the beginning He from Sherlock Holmes, said scientists detected the general method for natural mystery People have wondered why to Sherlock Holmes: the intricacies of the legends of eye, imaginative He mastered some knowledge of what Conan Doyle in a study in the paper gives us a strange interesting JianBiao:Sherlock Holmes knowledge scope:
20. 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茛蓿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21. 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22. 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都深知底细。
23. 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从这张简表你可以发现,福尔摩斯的知识是有着它自己的特定结构的。实际上这就是柯南道尔所主张的侦探人才的知识结构。当然,由于受当时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今天看来,它还远非最佳结构,但是,他给我们的重要启发是: 第一,要实现某种功能,必须有相应的某种结构才行。结构不同,功能也会不同。 第二,单有一门知识是不够的,必须有多门知识。知识面要广,是围绕某种目标的广。 第三,在多门知识中,哪些知识应该充分掌握,哪些知识应该达到精深的程度,哪些知识只要略知则可等等,以实现功能的需要为准。 第四,这些知识不像仓库中堆积起来的混合物,而是按一定结构组织起来的化合物。 第五,与实现这些功能无关的知识甚至可以不要。 第六,这些知识并不全是为了工作,有一部分也用于丰富自己的生活,例如拉提琴。
24. 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 Truth About Sherlock 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 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 Cohen 的“Notes for an Essay on Holmes and 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25.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
26.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爸爸妈妈都迷上了一个烧脑的“游戏”—看推理小说。爸爸最喜欢英国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妈妈只要一拿起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书就爱不释手。推理小说真有那么大的魔力?爸爸见我也有兴趣,强烈
27. 不看不知道,一看放不了。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个故事,我就已经被柯南道尔圈粉。《福尔摩斯探案集》由一个个独立的破案故事组成,比如《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的列犬》、《四签名》等等。每看一个故事,我就跟着作者的描述循着福尔摩斯的视角来分析、猜测案件的真凶,从一开始的一头雾水到后来渐渐摸出一点门道,这个过程真是又紧张又兴奋,让人欲罢不能。其中,《血字研究》这个故事就像夜空中的星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28. 血字研究,一听这个名字,你也许会觉得血腥、恐怖吧?其实不然,何出此言?且听我娓娓道来。因为合租房子,军医华生和侦探福尔摩斯结缘。认识后不久,他们便碰到了一个离奇的案件。来到现场,福尔摩斯一丝不苟地察看了尸体和案发现场,生怕漏过一个细节。死者生前非常愤怒,挣扎过却没有伤口,墙上有鲜红的“RACHE”字迹,一枚结婚戒指和几道马车的痕迹,这些线索看似零零散散,毫无关联,福尔摩斯却已经通过缜密的推理,机智的判断,将它们像串珠子一样串连起来。他知道这是一个红脸汉的杰作,用下毒的方式,为自己的妻子复仇。
29. 这正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地方。因为好奇,我也放下书本好好思考了一翻,发现仅凭这些线索,真是毫无头绪。可侦探的脑子已经像高速运转的机器,把前因后果串联起来,心思之缜密,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几天后的早晨,又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墙上有同样的字迹,床头放着一个药盒。两起案件,扑索迷离,别的侦探忙得晕头转向,唯一解开迷团的侦探差点抓错人。这也更衬得福尔摩斯机智过人。他用结婚戒指失物招领,报童寻人等巧妙的方法,成功地抓到杀人凶手。原来凶手“候波”的未婚妻被迫嫁给了当地的族长,伤心过度而死。岳父也在逃跑过程中被杀害了。候波在恶势力的压迫下没有屈服,坚持十几年如一日,追遍两大洲报了杀妻杀父之仇,自己却因劳累过度,在接受法律制裁前因癌细胞扩散而死。候波杀人固然犯法,但事出有因,他的执着和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犯案与破案步步惊心,跌宕起伏的故事中带着一点点难能可贵的真情,不得不为作者匠心独具点赞。
30. 福尔摩斯真是我心中的男神。他遇到案件观察入微,遇到变卦临危不乱。在他眼里,一个脚印,一个药盒,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线索,会说话会传达消息。我知道,这都是因为福尔摩斯拥有惊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我做梦都想有像他那样的“火眼金睛”,也能帮助警察叔叔破案,做威武的小神探。可是怎么才能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本领呢?是天生就有的吗?不是!书中说,福尔摩斯非常喜欢学习,而且学一样精一样。其实就是这股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福尔摩斯才成了“破案天才”。
31. 反观自己,不禁冷汗直流。记得昨天晚上,我发现自己的队徽找不到了。这可把我给急坏了。怎么办呢?先去找爸爸帮忙。谁知爸爸正在照顾妹妹,腾不出空来,打发我自己再找。我手忙脚乱地翻箱倒柜,也不见队徽的踪影,难道长翅膀飞了吗?我犹豫了好一会儿,只好忐忑不安地再去找爸爸。爸爸无奈地摇摇头,让我先想想最后一次见到是在哪里,什么时间,再想想去过哪些地方,一个个地排查,果然在床底下找到了队徽。多简单的一件事啊!如果我能再仔细一点,也许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了。我以后一定要像福尔摩斯那样多学习多观察,成为小“福尔摩斯”!
32.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精彩!我还想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跟着福尔摩斯在推理的世界里畅游。
33. “身材瘦削,六英尺多高,目光炯炯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颚略微突出”这就是华生医生刚搬到与福尔摩斯住处是对他的外表的刻画。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柯南?道尔虚构的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而他也不屑于与官方侦探争功劳。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但他对现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就连著名的哥白尼的学说与太阳系的构成都不知道。他说:“就算我知道,我也要把它忘了”,因为他觉得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我们必须有选择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如果这样做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淆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这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而且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说法是正确的。就像我们在大学学习一样,我们不可能把大学里每个专业知识都塞进脑子里,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学好专业或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其他的知识我们不用去深究。当别人问我们不懂也没必要懂的知识时,我们不必感到羞耻。这时候我们不妨引用福尔摩斯的话回答:“你说地球绕日而行与我何干?就算它绕月而行,那对我以及我的工作也没影响啊!”
34. 福尔摩斯很自负,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没有比他强的侦探了。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停滞不前。他很努力,对化学等研究很深入,他甚至可以通过烟草灰或味道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烟草,产自哪个地方。他还是一本“案件字典”,熟悉500多个案例。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起早睡,没案件的时候整天呆在化验室或实验室里。他研究案件时一丝不苟,在《血字的研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甚至连墙上的烟灰,血字的高度,尸体离各面墙的距离都一一做了研究。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有值得他自负的资本,但他没有像仲永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变成一个庸人,而是发挥长处,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福尔摩斯也很清高,不屑于与别人争功劳,他不会为了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研究,也不想通过某种方法进入学术界。只是迷恋精确的知识,为此,他还让他的朋友尝试他的生物碱、用自己来做实验以及抽打尸体来证明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他把案件侦查看作是他人生的唯一追求。一旦一连几天没有让他花费精力去侦查的案件,他就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显现出目光茫然的颓废样子。一接到得让他亲自出马的案子,他便会精神焕发。案子越难,他的精力越是饱满,可以连续几天几夜不睡。
35. 当然,我觉得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里面的人物描写生动形象具有真实感。在书的第一个故事通过华生医生描绘了福尔摩斯的外貌特征,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前中后以及日常生活中都有人物表情、感情变化的细致描写。而且,它没有过分夸张地刻画人物。比如福尔摩斯。虽说他才华横溢,智慧过人。但他并不是神人,他还有很多知识不懂,他还有因为自己的骄傲自满失败的时候并且他吸毒。还有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使福尔摩斯更接近常人。我在初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36. 这只是我粗略看了一下《福尔摩斯全集》的感想。我认为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发展惊奇,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37.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38.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
39.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40.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41.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42.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